第一章

这个时刻不存在见证者。

这个时刻只有荒芜的土地和隆隆的雷声,永不停息的细雨从东北方向席卷而来,似乎裹挟着世间无数个重大时刻。

昨天的暴风雨,还有前天的,还有上周的洪水,此刻都已成为过去。天空依然饱含雨水,但在渐沉暮色中落下的只是忧郁的毛毛雨。

风扫过正在变暗的平原,被低矮的丘陵绊住脚步,呼啸穿过一道浅谷。某种结构体——大致算是个塔形物——孤零零地耸立在谷底宛如噩梦的烂泥里,朝着一侧倾斜。

这是个黑乎乎的短粗塔形物。它像从地狱某个格外险恶的深渊底下挤出来的一团岩浆一样耸立着,以特异的角度朝一侧倾斜,仿佛承担了比其可观分量要大得多的重负。它似乎是个死物,已经死了很久。

唯一的动静来自谷底那条泥泞小河,它没精打采地从塔形物旁边流过。再向前一英里左右,小河落入一道深沟,消失在地底下。

然而随着暮色愈发深重,我们发现这个塔形物并非全无生机。它深处有一团黯淡的红光在摇曳闪烁。

这团光只是隐约可见而已;不过,当然了,事实上并没有任何人在看,没有见证者,这个时刻没有,但它确实是一团光。每隔几分钟,它会突然变得更加强烈和明亮,然后逐渐黯淡下来,直到近乎熄灭。与此同时,某种低沉的哀叫声飘进风中,慢慢变成高潮一样的哭号,然后同样凄凉地渐渐变弱。

时间慢慢过去,又一团光出现了,这团光比较小,而且是移动的。它从地平面上冒出来,绕着塔形物上上下下转了一圈,路上偶尔停顿片刻。我们能够勉强分辨出,这团光被拿在一个模糊的人影手上,它和人影随后再次消失在塔形物里。

一个钟头过去了,到这个钟头结束的时候,黑暗彻底笼罩一切。世界似乎已经死去,夜晚是一片虚无。

这时,那团光再次出现在塔顶附近,这次有意识地变得更加明亮。亮度很快达到先前的最高峰,然后继续变亮,变得越来越亮。随之而来的哀叫声也变得越来越响越来越刺耳,最终变成哭号。哭号声持续不断,直到变成震耳欲聋的巨响,而那团光变成了炫目的赤红。

然后,两者陡然停息。

世界迎来一毫秒的寂静和黑暗。

一束新的、惊人的白光从塔底的烂泥里汹涌喷发而出。天空皱缩,堆满烂泥的山峦剧烈颤抖,大地与天空互相咆哮,恐怖可憎的粉色、突如其来的绿色和萦绕不去的橙色侵染云朵,这道光随即沉寂下去,夜晚终于陷入深沉而丑恶的黑暗。除了轻柔的叮咚水声,万籁俱静。

然而到了早晨,太阳带着不寻常的活力升起,白昼变得——或者显得,或者,要是这儿有能感知的人,就会显得——更加温暖、清澈和明亮:总而言之,一个生机勃勃的前所未有的白昼。

一条清澈的小河流过山谷支离破碎的残骸。

而时间开始认真地流逝。

第二章

一块岩岬的高处,一匹厌倦的马,一个电僧骑在马背上。粗纺僧袍的兜帽底下,电僧目不转睛地盯着另一道峡谷的深处,这道峡谷给它带来了难题。

天气酷热,太阳盘踞在空荡荡的朦胧天顶,蹂躏着灰色岩石和被烤焦的低矮草丛。没有任何动静,连电僧都一动不动。马尾稍微摆了摆,轻轻甩动,企图搅起一丝小风,但这就是全部的动静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动静。

电僧是一种节省劳力的设备,就像洗碗机或录像机。洗碗机替你洗沉闷无聊的碗,省得你亲自费力洗碗;录像机替你看沉闷无聊的电视,省得你亲自劳神看电视;电僧替你相信事物,也就是相信世界希望你相信的各种事物,省得你去完成这项越来越困难的任务。

不幸的是,这个电僧出了个故障,开始多多少少地随机相信各种各样的事物。它甚至开始相信它们难以相信盐湖城的存在这件事。当然了,它从未听说过盐湖城。它也从未听说过“垓”这个数字,“垓”大约就是这道峡谷和犹他州大盐湖之间的里程数。

峡谷的问题是这样的:电僧目前相信这道峡谷,以及峡谷中和峡谷周围的一切全都是某种淡粉色,包括电僧自己和它的马。如此情况使得它难以区分不同的事物,因此它就不可能做任何事情或者去任何地方,至少不可能做任何困难的事情和去任何危险的地方。电僧和无聊的马因此动弹不得,马在生活中不得不忍受许多愚蠢的处境,但在私下里觉得这肯定是最愚蠢的处境。

电僧对这些事情的相信会持续多久?

唔,就电僧的心智而言,是永远。能够移动山岳的信仰,或者无视所有证据而相信山岳是粉红色的信仰,坚固而永恒,仿佛一块巨岩,世界愿意抡起什么砸上去都行,而它绝对不会动摇。

不过根据实践,马知道这个“永远”通常来说是二十四小时。

那么,这匹马,拥有自己的看法,对事物有所怀疑,算是怎么一回事?马有这些行为非同寻常,对吧?所以它也许是一匹非同寻常的马?

不。尽管它无疑是其所属物种一个俊美而健壮的样本,但它依然是一匹普普通通的马,在能够发现生命的许多地方,都有这种趋同进化现象。它们懂的东西往往比表现出来的多得多。每天从早到晚被另一种生物骑在屁股底下,你很难不对那种生物产生看法。

然而反过来,每天从早到晚骑在另一种生物背上,你却完全有可能对它们连一丁点想法都没有。

生产电僧的早期型号时,设计者觉得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你必须能立刻识别出它们是人造物品。不能冒它们怎么看都像真人的风险。你可不希望你的录像机从早到晚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你也不希望它抠鼻子、喝啤酒和叫比萨外卖。

因此,设计者基于设计的独创性和实用的骑马能力设计电僧。这很重要。人类,以及所有真实事物,骑在马背上总是显得更加可信。因此,电僧有两条腿,比一般的质数十七、十九或二十三更适合也更便宜;皮肤粉扑扑的,而不是紫色,柔软而光滑,而不是锯齿质地。嘴巴和鼻子的数量都被限制为一,但被多给了一只眼睛,所以眼睛的总数是二。这个生物看起来真是奇怪,但在相信最荒谬的事情上确实表现优异。

这个电僧之所以会出故障,仅仅是因为它在一天内被迫相信了太多的东西。由于某些错误,它交叉连接到一台同时观看十一个电视频道的录像机上,因而整整一组非逻辑电路烧坏了。录像机只需要看电视,并不是非得相信节目不可。所以你看,使用说明就有这么重要。

于是电僧在亢奋中度过了一周,相信战争就是和平,好就是坏,月亮是用蓝奶酪做成的,上帝要人们把许多钱寄到某个信箱号去,甚至开始相信所有桌子里有百分之三十五是雌雄同体的。

它最后终于崩溃了。电僧商店的维修工说它需要一块全新的主板,然后又说改进后的型号电僧+比它强大一倍,有全新的多任务否定容差能力,这个功能使得它们可以在记忆中保存多达十六个完全不同和互相矛盾的概念而不至于引发让人恼火的系统故障,新型号比它快一倍,至少油腔滑调三倍,更换旧型号主板的费用拿来买个新型号电僧绰绰有余。

那还用说?成交。

出故障的电僧被赶进沙漠,它在那儿愿意相信什么都行,包括它遭受了不公待遇这个念头。人们允许它保留自己的马,因为制造马实在太便宜了。

它在沙漠里漫游了好些个日日夜夜,具体数字是三、四十三还是五十九万八千七百零三,就看它相信什么了。它把单纯的电子信任给了石块、飞鸟、云朵和一种并不存在的象和芦笋的结合体,最后爬上高处的这块岩石,俯瞰它深切而狂热地相信是粉色的峡谷。但事实并非如此。峡谷里连一丝粉色都没有。

时间在流逝。

第三章

时间在流逝。

苏珊在等待。

苏珊等待了好久,门铃一直不响。电话也没响。她看看手表。她觉得自己此刻有正当理由生气了。当然,她已经很生气了,但怎么说呢,她那会儿还不着急。这会儿,他已经迟到太久,即便考虑到交通情况、运气不佳、一般而言的左右微差和拖延。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先前他坚持他们最晚也必须在这个时间之前出发,因此她必须做好准备。

她担心他出了什么可怕的坏事,但心底里一丁点也不相信。他从没碰到过任何可怕的坏事,虽说她觉得此刻倒是挺适合让他尝个鲜。要是他自己还没碰到任何可怕的坏事,那很快她就要让他开开眼界了。这是个好主意。

她气呼呼地坐进扶手椅,看着电视上的新闻。新闻让她生气。她拿起遥控器乱按,看了一会儿另一个频道的什么东西。她不知道那东西到底是什么,但同样让她生气。

也许她应该打个电话。不,让她打电话还不如让她去死呢。说不定就在她打电话的当口,他也打电话进来,结果电话怎么都接不通。

她拒绝承认她甚至动过这个念头。

该死的,他在哪儿?但是,谁在乎他在哪儿呢?她反正不在乎,这一点可以肯定。

他一连三次这么做了。一连三次就足够了。她气呼呼地再次乱按遥控器。有个节目在说电脑以及你能用电脑和音乐折腾名堂的某个领域内令人振奋的技术发展。

够了。真的够了。她知道仅仅几秒钟前她也对自己这么说过,但此刻是真的够了。

她跳起来走向电话,怒气冲冲地抓起记事手册。她刷刷刷翻了一会儿,找到号码拨出去。

“哈喽,迈克尔吗?对,是我,苏珊。苏珊·路。你说我今晚要是有空就打电话给你,我说我宁可找个水沟淹死,还记得吗?好吧,我忽然发现我有空了,绝对彻底完全地有空,而方圆几英里内也没有一条像样的水沟。给你个建议,有机会就该毫不犹豫抓住。半小时后我会出现在丹吉尔俱乐部。”

她穿上鞋子和外衣,想起今天是星期四,她应该给答录机换一盘加长的新磁带,于是停留片刻。两分钟后,她已经出了前门。电话终于响起,答录机甜甜地说苏珊·路暂时无法接听,若是来电者愿意留言,她会尽早回电。或许吧。

第四章

这是个老派的十一月凄冷的夜晚。

月亮显得苍白而惨淡,像是不该在这么一个晚上升起来。它不情不愿地爬到半空中,像个邪恶的幽灵似的挂在那儿。隔着肮脏泥沼中升起的潮气,它朦朦胧胧地勾勒出剑桥大学圣塞德学院五花八门的城堡和塔楼的轮廓,这些乱糟糟的建筑物落成于许多个世纪之间,中世纪的挨着维多利亚时代的,希罗风格的挨着都铎王朝的。只有耸立在雾霭中的时候,它们才勉强显得彼此相容。

建筑物之间有些匆忙的人影,从一团黯淡的灯光赶往另一团黯淡的灯光,冷得直打哆嗦,呼吸时吐出的白气宛如幽魂,在他们背后悄然融入寒夜。

现在是七点钟。很多人影走向一号和二号宿舍楼之间的学院食堂,温暖的灯光不情愿地从食堂里流淌出来。有两个彼此特别不协调的人影。其中一个是位年轻男人,身材高挑,瘦骨嶙峋,裹着一件厚实的黑外套,走路时有点像只苦哈哈的苍鹭。

另一个男人个头矮小,圆滚滚的,动作笨拙而不安定,就像一群企图咬破麻袋逃跑的老松鼠。

他显老,完全难以确定年纪的那种老。假如你随便猜个数字,他多半比这个年纪稍微老一点,但——好吧,谁也看不出他的年龄。没错,他脸上满是皱纹,从红色羊毛滑雪帽底下钻出来的几撮头发又细又白,打定主意要排列出自己的形状。他同样裹着厚实的大衣,但在大衣外还套着一身随风鼓起的长袍,长袍有着严重褪色的紫色镶边,这是他独一无二的特殊教职的标志。

他们向前走的时候,一直是那个年长的男人在说话。他一路指着各种有趣的东西,尽管天色昏暗,你什么都看不清。年轻人不停附和“哎呀,对”“是吗?太有意思了……”“好的,好的,好的”和“我的天哪”。他使劲点头。

他们走进食堂,但走的不是正门,而是宿舍楼东侧的一道小门。这道门通往公共休息室和镶着深色墙板的前厅,教授们会在前厅里聚集,拍着手发出“啪啪”的声音,然后穿过专用通道,走向贵宾席。

他们迟到了,飞快地脱掉大衣。对年长的男人来说,这个步骤比较复杂,因为他首先要脱掉象征教职的长袍,然后脱掉大衣,再把长袍穿回去;他还要把帽子塞进大衣口袋,然后琢磨他把围巾放在哪儿了,然后想起来他没戴围巾,然后在一个大衣口袋里摸手帕,然后在另一个大衣口袋里摸眼镜,最后惊奇地发现它们都包在围巾里,因为事实上他带了围巾只是没戴上,尽管从沼泽地吹来的潮湿寒风宛如女巫的呼吸。

他催促年轻人在他前面走进餐厅,他们坐上贵宾席的最后两个座位,因为打断拉丁文谢饭祷告而招来好一阵皱眉和白眼。

餐厅今晚人满为患。在比较冷的月份里,餐厅总是受学生的欢迎。更不同寻常的是,餐厅里点着蜡烛,只有碰到屈指可数的特殊场合才会这样。两张坐满人的长桌延伸进烛光闪烁的黑暗之中。烛光之下,人们的面容似乎更加生机勃勃,压低嗓门的交谈声、餐具和杯子的叮咚碰撞声似乎比平时更加令人兴奋。见证了宽阔厅堂幽深暗处的几个世纪的时光仿佛同时现身。贵宾席横列于大厅最前方,比整个大厅高一英尺左右。今晚要招待来宾,为了容纳多出来的人,大厅两头均放置了桌子,因此很多人是背对着大厅的其他地方。

“好啊,年轻人麦克杜夫,”教授坐下,边打开餐巾边说,“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我亲爱的小伙子。很高兴你能来。真不知道这到底是搞什么,”他又说,惊愕地环顾四周,“满眼的蜡烛、银器和乱七八糟的事儿。一般来说,这意味着有一场特别的宴会,但谁也不知道究竟为了纪念什么人或什么事,只知道今晚的饭菜会比较像样。”

他停下来思忖片刻,然后说:“说来奇怪,食物的质量居然会和照明的亮度成反比,你不觉得吗?你不由要想,假如把厨房员工全关进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屋子,他们的厨艺能够达到什么样的高度。值得一试,我觉得。在大学里找几个像样的地窖,为了这个目标改造地窖。我好像带你参观过,对吧?砖头砌得很不赖。”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他的客人似乎松了一口气。这是主人第一次表现出还大致记得他是谁的迹象。厄本·克罗诺蒂斯教授,伟大的时间学钦定教授,坚持要别人叫他“雷格” [1] ,曾经把自己的记性比作亚历山大鸟翼凤蝶,确实多姿多彩,总是漂漂亮亮地到处飞来飞去,然而现在嘛,哎呀呀,已经几乎灭绝了。

几天前他打电话邀请理查德,似乎极为期待见到他带过的这个学生,然而今晚理查德敲门的时候——不得不承认,稍微晚了一点点——教授怒气冲冲地拉开门,见到理查德后大吃一惊,质问他是不是有什么情绪问题。理查德拐弯抹角地提醒教授,他担任自己的大学导师已经是十年前了,教授颇为恼怒,最后总算承认理查德是来吃饭的,而他——也就是教授——飞快地打开话匣子,滔滔不绝地介绍起大学的建筑历史,百分之百地证明他的脑子已经在别处。

雷格没有真的教过理查德,仅仅担任过理查德的大学导师,简而言之就是曾经负责过理查德的总体福祉,通知他考试时间,叫他别吸毒,等等等等。事实上,雷格有没有教过任何人都是个问题,就算教过,究竟教了什么也是个问题。

他教授的科目,往好里说也是面目不清,他早就被免除了讲课的重任——因为他会使出他闻名遐迩的简单套路,向可能要教的学生们开出一个令人疲惫的冗长书单,而他很清楚这些书至少绝版三十年了,若是学生未能找到这些书,他就会大发雷霆——故而谁也没有搞清楚过他的研究领域到底是什么。当然了,他很久以前就采取过预防措施,从大学和学院的图书馆里取走书单里那些书仅存的拷贝,结果就是他有充足的时间做,呃,他想做的随便什么事情。

理查德和这个怪老头相处得算是还不错,因此某天终于鼓起勇气,问老先生这个“时间学钦定教授”究竟是什么。那是夏天里一个明媚的日子,世界似乎光是因为它是它自己就开心得快爆炸了,雷格友善得都不像他本人。两人走过一座桥,康河在桥下将校园分为新旧两块。

“闲职,我亲爱的小伙子,完全是个闲职,”他笑得很灿烂,“小小的一笔钱,换取少量——或者可以说不存在的——一点工作。这份工作让我永远处在略胜一筹的不败之地,一个安享人生的舒服地方,尽管有点拮据。本人诚挚推荐。”他趴在小桥的边缘上,指着他觉得很有意思的一块砖让理查德看。

“但具体研究什么呢?”理查德追问道,“历史?物理?哲学?还是什么?”

“好吧,”雷格慢吞吞地说,“既然你这么感兴趣。这个席位最初是乔治三世设立的,如你所知,他很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包括认为温莎大公园的那些树里有一棵是腓特烈大帝。

“教席由他亲自指定,因此有‘钦定’名头。同时也是他本人的想法,这一点更加不寻常。”

阳光沿着康河戏耍。划船的人愉悦地彼此呼喝,命令对方滚开。瘦弱的自然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待了几个月,脸色苍白如死鱼,走到阳光下使劲眨眼。一对对恋人在河岸漫步,无所不在的美妙感觉让他们非常兴奋,必须跳进世界享受个把小时。

“饱受折磨的可怜家伙,”雷格继续道,“我说的是乔治三世,你大概也知道,这家伙痴迷于时间。宫殿里摆满钟表。他没完没了地给它们上发条。有时候半夜爬起来,穿着睡袍在宫殿里转来转去上发条。你要明白,他特别担心时间会停止向前流动。

他的一生中发生过那么多可怕的事情,要是时间向后流动哪怕一瞬间,他都害怕会有某些坏事再次发生。一种非常可以理解的恐惧,假如你是个胡乱狂叫的疯子——恕我直言——那就更加可以理解了。请允许我对这个可怜的家伙献上最真挚的同情,是啊,他确实是个可怜人。

他指派我,或者更准确地说,下令设立了教席,这个教授职位,你知道,就是我目前有幸占据的这个岗位——我说到哪儿了?哦,对。他设立这个,呃,时间学讲席是为了确定是否存在特定的因素使得一件事情在另一件事之后发生,以及是否有办法阻断这个因素。由于以上三个问题的答案,我立刻就知道了——分别是有、没有和或许——我发觉我就可以安享职业生涯剩下的全部时间。”

“你的前任们呢?”

“呃,差不多也是同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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